时间:2023-04-12 15:22:00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发展阶段。执政党能否适应社会的深刻变化,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关系到中国的发展方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强有力的政党权威,而有效的政党权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执政合法性的应答。因此,笔者认为,巩固执政合法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执政党必须通过增强执政合法性基础来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执政合法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当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新矛盾
世界各国的发展进程表明,人均GDP达到l000美元至3000美元是一个重要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政策得当就会顺利实现发展目标,反之就会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当前,我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国内的社会利益格局和社会阶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由于发展中的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全面性,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
我国尤其是中国作为执政党利用其强大的资源优势提供了有效的权威,实现强有力的政策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当前有些矛盾还表现得比较普遍、尖锐甚至比较激烈。这些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贫富差距问题。一方面是收入差距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收入差距扩大是改革的效率优先取向产生的自然结果,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它的发展趋势也会随着经济增长日益缩小。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中国的收入差距具有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收入分配不均衡。改革初期效率优先的原则打破了分配领域的平均主义,贫富差距有了层次。
第二,社会阶层问题。在社会转型期间,利益格局的变化催生新的社会阶层,新兴社会阶层的力量日益壮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阶层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好的解决,最终会影响社会稳定。
第三,政治腐败问题。当前我国政治腐败在一定地区呈现出范围广、层次高、集团化等特征。政治腐败使民众对、执政党的信任、支持度有所下降,甚至有可能在各种矛盾的激化中走向对立。
第四,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意识形态最基本的特点是将世俗的目标化为神圣的力量,成为统一的思想、鼓舞人的斗志的武器。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化、经济全球化、网络化的境域中,人们开始了多元化的社会生活,个人利益普遍觉醒,文化和意识形态开始理性化。同时,由于主流意识形态遭遇到西方敌对思潮的恶意攻击,意识形态的冲突也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二)巩固的执政合法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现代国家有效的政党权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执政合法性的应答。合法性概念是政治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而不是与“非法”相对应的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解决的是“社会政治秩序何以持久”的问题。最早明确提出并分析该问题的是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卢梭,他说:“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得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1从政治上来看,他的人民主权学说推翻了君权神授说,从而为现代民主国家奠定了合法性的基础。[2在现代国家中,政治合法性一般具有两层涵义:一是政治系统的存在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和要求;二是政治系统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基础,即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普遍承认、支持和尊重。
政治合法性问题是执政党建设的重要议题,因为任何政党在掌握国家政权后,必须寻求自己执政的合理空间和基本资源,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整合。“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众的信任与支持是治国的基础与保障。可见,中国关于执政合法性的回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价值。
第一,政治合法性的巩固意味着执政党的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执政是否正当的判定主体是人民群众。如果多数民众相信政治系统具有合法性,一方面,法律就能够得到民众的认同和遵守;另一方面,人民认可、接受中国的领导,确信党是社会政治生活的轴心,党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会相对容易和有效地得到贯彻执行。这是社会生活秩序稳定的根本基石和必要保障。这样实施法律和政策的成本就会降低,所耗费的人力、财力、物力都会减少,中国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成本也就会大大降低。这是提高党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基本前提。
第二,政治合法性的巩固意味着人民对政党的信心。政治合法性的巩固,意味着人民相信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人民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理政的,因而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为此,最大限度地以理性和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这是提高党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基础。
第三,政治合法性的巩固意味着人民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归属感。意识形态是政治合法性资源最为直接的部分。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都具有思想先导的作用,是政党引领民众前进的旗帜。它使人们明确什么是正义的、有价值的,什么是非正义的、没有价值的,追求什么、摒弃什么,以统一人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促进社会的稳定,巩固统治的基础。[3]一个社会中,政治统治的合法性的最终和最重要的基础就是政治统治者的统治或指挥得到该社会最高价值的支持。[4中国强调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正是从意识形态上加强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社会背景中,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的条件下,民众已走出了对信仰和权威盲从的年代。如果政治系统具有稳固的合法性基础,则意味着人民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更加清醒和理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通过党的宣传将更有效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对整个社会和文化起到教育和规范作用,激发起人民的爱国主义情感,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在全社会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政治合法性的巩固——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合法性被视为现代性政治理论的基本议题之一。政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一个执政党都以不同的方式论证和说明其执政的正当性。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代表人民执掌国家政权,建立新型的社会制度,其合法性因素主要有:一是在人民支持下的武装斗争的胜利是中国执政最根本的合法性基础。之后,人民又通过制定宪法确认了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二是在长期的武装斗争中党和国家领导人体现出的个人魅力及广人党员干部廉政为民的作风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三是中国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宣传对于中国人民有巨大的感染力。四是解放区生产力的解放及建国初期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功,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以上四方面的因素说明,中国在民众中崇高的威望和民众对党的强烈认同感,其体现出的坚实的执政合法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的”。这一点中国人已经深刻地意识到。上述阐述的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的基本矛盾,同样是对中国执政合法性的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对执政合法性挑战的回应也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过程。因此,政治合法性的巩固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稳定使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经济利益的矛盾和冲突是一切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根源。在诸多的利益关系中最基础的是物质利益,因此绩效的正当性对于巩固执政合法性是最根本的。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获得实惠才会拥护现政权。就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只有经济发展了,才有雄厚的物质基础为欠发达地区提供更多的支持,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提供社会保障,才能最大限度地在人民可承受的范围内有机地协调统一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邓小平同志在1987年5月会见荷兰首相吕贝尔斯时说:“人民有自己亲身经历,眼睛是雪亮的。过去吃不饱,穿不暖,现在不但吃饱穿暖,而且有现代生活用品,人民是高兴的。既然如此,我们的政策还能不稳定?政策的稳定反映了党的稳定。”[7实践表明,世界上一些大党、老党之所以失去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人民生活水平没有普遍显著提高。所以邓小平指出经济发展“不只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中国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就是要求中国及其领导下的政权体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改革开放25年,中国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获得实惠最多,说明我们选择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说明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巩固执政合法性的最有效措施还是抓好经济。只要政绩突出,经济发展了,人民就会安居乐业,国家就会长治久安,社会就会和谐稳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社会稳定既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且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从长远来看,中国要获得民众的支持就必须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一方面,经济发展要求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持续的经济增长离不开民主政治的支持。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每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的不适应,要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发展,就必须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另一方面,人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觉醒。随着物质生活的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要求也13益强化;同时市场经济也激发了民众获得更高层次的自由和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因此,在力图维护和扩大绩效合法性的基础上建设程序性的合法性基础,在制度上保证中国社会稳定势在必行。民众的政治参与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民众之间的桥梁,这种作用发挥得好,就能充分实现它们之间的内在一致性。即人民通过政治参与表达利益需求,化解利益矛盾;党和也由此倾听民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从而调动全民积极性,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首次系统地阐述了政治文明的理论,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这里所指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正是对建立法理型的政治合法性的直接回应。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措施,最后的着力点都是制度建设,是在更深的层次上解决程序性的政治合法性问题。但是在建设民主制度时,还要警惕由于建设方法不当而可能引起的合法性危机。民主制度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民主稳定的政治文化的支持,需要能承担高水平政治参与的政治制度的支撑。否则就可能导致政治动荡,破坏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稳定的社会环境。前苏联采用“激进式”的改革,在整个社会的民主思想还不成熟、政治制度还不配套的情况下,过快的民主进程,导致了社会混乱和经济崩溃,就是一个反面例证。中国的“渐进式”改革,证明了这是一条成功之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强调要继续稳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走适合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可见,中国从民主制度方面探求政治的合法性,其始终贯穿着维护社会稳定的理念。
中国通过建立绩效的政治合法性和法理型的政治合法性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是要在市场经济的效率追求与社会主义的公平目标之间作出社会多数人公认的平衡,即让多数人不仅能够获得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且能够感到实实在在的机会公平与社会公正。有了这一点,社会主义就不怕没有越来越多的人去真正的信仰,执政就不怕没有越来越多的人去从内心里拥护。然而,就机会公平与社会公正而言,目前对党最大的考验还是执政党的腐败问题。腐败导致党群关系的不通畅,最终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中国共一产党必须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教育等多种形式,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近几年党加大了党内反腐败力度,处理了一大批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净化了执政队伍,人民对此的满意度在逐渐上升,这说明了中国完全有能力解决自身的问题。
在政治合法性的构建中突出制度保证下的绩效合法性的重要位置,但并不能忽视执政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都具有同化大众意识的凝聚力,使社会在统一理想、目标和方向中迈进。从另一方面讲,社会政治权力同时也是在意识形态的叙述和解释中获得合法性,被大众意识承认和接受,并承认其存在的合法性。如果在一个社会发展过程中,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减弱,社会的稳定和向心力也将减弱,而由此又会引起人们对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怀疑,产生信仰危机。
当前中国的矛盾和冲突最终也会反映和表现在意识形态之中。因此,在价值观念多元的条件下,在错综复杂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中国更要毫不动摇地动员和引导民众“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的信任”。
随着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随着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任务更加艰巨。就从方法论方面来讲,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理论,为此,主流意识形态必须在创新中坚持,在发展中坚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要谱写新的理论篇章”。主流意识形态的创新是自身充满生机活力的关键,也是推动整个社会思想文化的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反之,如果主流意识形态封闭守旧,那么,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也将停滞不前。创新的精神也体现在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上,舆论宣传要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就从内容方面来讲,主流意识形态必须既能体现政党的目标,又能在最大程度上表达人民的利益需求。首先,必须在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善于从现代化的建设中总结经验,善于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中吸取营养。实践证明,只要理论能关注和回答现实问题,倾听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心声与要求,就会被民众所理解和接受。其次,主流意识形态在确保自己的主导地位的同时,还应兼容并蓄其他意识形态合理、科学成分。多元的社会生活中有些非主流的意识形态是主流意识形态的有益补充,主流意识形态应该能够最大限度地包容、整合这些有益的或无害的意识形态的内容,使其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最为广泛的精神需求,为人们提供核心价值观念,成为人们的精神家园。
当然不可否认,随着全球化信息的沟通便捷,政治文化逐步走向理性化。然而,我们却不能因此不去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前苏共在戈尔巴乔夫提倡的公开化、多元化、民主化的进程中,放弃了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作用,导致了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思想的极大混乱,最终使一个连续执政74年并为苏联的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的党失去了执政的地位,这是一个极其惨痛的教训。我们只有在巩固政绩合法性的同时,不断完善政治民主制度,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不断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从而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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