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5:22:00
解释学是当代西方最重要的哲学思潮,解释学意识正在广泛地渗透到各冬文学科的研究中,将解释学方法运用于新闻文本的解读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创造性的启示和发现。从解释学视角考察新闻文本的特征,其鲜明的“作者消隐”特征和“受众指向”为读者独立的、多元的解读文本提供了一定的合法性,但是透过受众多元解读的表象,新闻文本的实质却是一种传播者本位的活动,受众本位没有实现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当今社会是一个由众多文本构成的社会,人们每日生产并消费着大量的文化文本,这使得文本的解释和解读变得非常重要。伽达默尔在1960年推出了巨著《真理与方法》使得解释学不仅成为一股热潮,而且使“解释学意识”成为20世纪以来最重要的思想观念之一,学者张汝伦称之为“人类哲学思想在本世纪发生的‘解释学’转折”[。解释学作为理解和解释“文本”(text)的意义的理论或哲学,其涵盖范围相当广泛。“这里所说的‘文本’,可以一般地解释为一切以书面文字和口头语言表达的人类语义交往的形式。而‘意义’是一个抽象而难以明确统一定义的概念,它体现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我的种种复杂交错的文化关系、历史关系、心理关系和实践关系。”[](~。’通过对文本内部因素、外部因素的对照考察,以求获得对文本的正确理解。这一理念使解释学成为一种致力于对文本的“意义”的进行理解和解释的理论体系。
信息社会中的新闻文本传播范围广、受众数量多、对社会影响也很大。解释学的兴起与发展为新闻文本的解读提供了必要的方法和指导,正如施莱尔马赫所说“哪里有误读,哪里就有解释学”。因此,将解释学方法运用于新闻文本的解读中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创造性的思路。从解释学的视角来看新闻文本,其文本特征非常突出。
一、新闻文本的“作者消隐”
借鉴M·H·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一书中以作品为中心构建的文学研究系统,我们发现所有的文本系统都是由世界(宇宙)、作品、作者、读者四个要素构成的,解释学以前的中西文学研究和社会文本研究都比较关注的是作者这一要素。解释学的兴起,一改以往的“作者中心论”,大大提升了系统中文本和读者的地位,解释学中出现的这种对作者研究的疏理倾向,和新闻文本对作者的天然排斥有着某种一致性。
纵观中西新闻事业的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新闻事业一度被称为宣传并成为各个历史时期不同党派、阶级的重要斗争手段,但是在新闻文本的写作和接受中,却有一种奇特的现象,即新闻文本很少甚至在以各种方式抗拒作者的出现。因此,大多数的新闻读者或受众可能会记得许多新闻文本中的新闻人物和新闻事件,但是很少会有人记得写就这些新闻文本的记者的名字。这和我们面对文学作品时首先要找寻的作品归属有着天壤之别,茅盾的《子夜》、鲁迅的《野草》、韩寒的《三重门》,我们习惯于在作品之前或之后带上作者的名字,文学作品似乎有着和作者天然的联系,每一部文学作品都铭刻着作者的印记。和文学文本不同的是:新闻文本常常运用各种方法企图消隐作者的存在,大多数通讯社的稿件只显示通讯社的名称,而略去记者的名字,这代表着新闻文本在写作中遵循着特殊的原则——客观性原则。“新闻作品的客观性”经过历史的选择和学界的讨论后无疑已成为新闻写作的典范要求。罗兰·巴尔特在《写作的零度》中谈到客观的新闻报道的写作时称其为“白色的写作”或“零度的写作”,其目的也是要标示出新闻这一特殊文本对写作者身份和意志的消解。直到现在,所有新闻写作仍然将客观性和“作者的消失”作为最佳新闻文本的必备条件。大多数新闻写作的教科书会反复的告诫初学者要多用动词、少用形容词和修饰性成分;要报道而不要推论和判断。为什么呢?很简单,因为形容词和修饰性成分、推论和判断都会暴露作者的隐身之处。时至今日,大多数的业内、业外人士都认识到绝对客观的不可能,但是所有新闻文本的写作者依然会恪守客观报道的理念,有意识地去避免推论和判断带来的偏见。下面这则电讯稿堪称新闻文本的典范之作:
(路透社达拉斯1963年11月22Et电)急电:肯尼迪总统今天在这里遭到刺客枪击身死。
总统与夫人同乘一辆车中,刺客发三弹,命中总统头部。
总统被紧急送入医院,并经输血,但不久身死。’
官方消息说,总统下午l时逝世。
副总统约翰逊将继任总统。
这篇报道可以充分体现新闻文本的特点:只标明了通讯社的名称而缺失作者;文本以陈述事实为主,没有判断与推理;强调对动词的使用,力避形容词、副词等修饰性成分;叙述简洁明快,直接将读者的目光拉到新闻文本所报道的信息之上,极力想创造信息的自动呈现的动态效果。这样一种写作模式使新闻文本从最初就呈现出文本与受众的自然交流和沟通的特性,通过隐藏作者而突出了信息传递过程中的文本和受众的关系,从而创造出了信息自然流动的幻觉。
二、新闻文本的“受众指向”
伽达默尔运用“游戏”概念,从本体论角度阐发了他的艺术本体观念。他认为,艺术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游戏,而游戏通常由游戏者和观者组成一个整体,但最根本的是由观者去感受。“游戏的真正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是游戏本身在游戏。……作品的真正主体不是作者而是作品本身……” “游戏和作品的自我表现都需要观众,只有在观看中这种自我表现才能实现并持存下去”。“对作品的存在而言,作者的创作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读者的理解,读者的理解使作品变成现实”。
在传统的新闻文本写作中,尤其是政党报纸唱主角的“黑暗时代”,新闻以传者为中心,甚至简化为一种宣传,直到现在,每当国家有大的事情发生或者政治上出现不稳定因素时,传者意志也依然会突然被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境地。、企业、或掌权者为自己之利益所作的一些议程设置,更是传播者(广义的新闻文本的写作者)的意志体现。大众传播效果理论中魔弹论是对这种现象的很好注解:面对新闻媒介的信息洪流,受众就像是没有任何抵抗力和自由意志的靶子,会在媒介的射击中应声倒下。但是随着受众研究的展开,魔弹论过分夸大传播者意志的神话不攻自破。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众的参与以及其对新闻文本的解读日益得到凸显。人们开始注意到所有的新闻文本都具有一定的指向性,这种指向主要是对读者的呼唤。新闻文本作为时效性极强的“易碎品”,一旦错过读者的注视就会变成永远的零符号,没有文学史上被忽略作品被重评为经典的幸运,因此其对受众参与的渴望也就更为强烈。这使得当前的新闻文本的从酝酿到生产始终都有明确的“受众指向”。对受众参与的重视直接促成了大众传播理论修正:在解释一个完整的传播过程时添加了一个今天看来不可或缺的要素——受众反馈。这一双向传播链的完成不仅指出的新闻文本的有着潜在的指向对象,而且把受众的反馈视为传播过程必不可少的要素。这一要素的发现为后来新闻传播研究从传者本位到受众意识的崛起打下了很好的理论根基。伽达默尔说“游戏也是一种交往活动”,“游戏始终要求别人同戏”[j(P37)。在注意力经济时代,新闻文本永远在期待读者的关注和阅读与参与。
解释学对新闻文本解读的更深的启发在于,新闻文本在制作过程中已经开始考虑到受众的解读问题。随着媒介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各类媒体对于兼具消费者特征的受众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这种关注已经从对新闻文本解读的重视,延伸到新闻文本的选材、立意等各个方面。比如新闻界对所谓“强点信息”(生活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关注,我们完全可以视之为受众兴趣的延伸。当前许多都市类报纸采用各种手段调动受众参与的积极性,一些受众甚至直接参与了新闻文本的生产。比如《商报》的“爆料新闻”有的是由读者直接提供新索、有的干脆就是读者自己的讲述;《湖南卫视新闻》中的部分新闻也是由热心观众提供。从意义上讲,新闻不仅延承了解释学对文本和读系的重视,而且将受众参与提升到了前所未有度;而新闻文本的最终的评价标准所依赖的报行量和电视的收视率更是对受众参与的肯定。学的视角不仅让我们注意到了传播过程中受众性,而且为传播理论从传者本位到受众意识的提供了很好的原因注解。
三、新闻文本解读的多元性特征
解释学是一种对文本意义的理解和解释体对意义的探究必然会强调理解和解释的有效性此“理解”成为了解释学的重要范畴。伽达默尔人总是生存在一个意义的世界,面对处身的世界有意义的事物或事件会作出自己的理解,探究其义。任何理解都是在历史中进行的,理解的历史构成了我们的“前见”和我们身处其中的传统。闻文本的解读中我们发现读者的“前见”对新闻的解读有着重要的影响,每个读者都会基于自身利益解读新闻,产生自己的理解,而任何人的理是站在自己处身的立场,以特定的观点和世界去解和解释历史事件和本文意义。因此,历史无所本来面目,文本的意义永远处于不断理解的过程这使得传播广、受众多的新闻文本从生成开始便涵了无穷大的“多元”解读的可能性。
在现实中,对同一新闻文本的不同理解是广存在的。以《中国新一轮的“辞官下海”波澜》的解为例:
“辞官下海”在中国并非新鲜事物。最中国又迎来了新一轮的“辞官下海”波澜。这现象已引起中国高层的注意。
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最近一段时期出现了在任领导干部“辞官下海”的现象,有下海的领导干部还具有较高的级男l,这是继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第一波官员“下海经热后的第二波下海热潮……
面对这则新闻文本,每个读者基于自身的利益和关注点的不同往往会有不同的理解。乐观者认为:“辞官下海”不过是一种对职业选择的正常现象,这是一种思想大解放,是对传统官本位的舍弃。悲观者却看到“辞官下海”背后“洗钱”和“权力兑付”合法化,其中孕育着腐败的因素。中庸者提出:一方面要鼓励正常的下海经商,另一方面要遏制官员下海产生的腐败,要严防权力病变为资本和资本收购权力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及约束机制。对于受众对同一文本的不同解读,英国大众传播学者斯图亚特·霍尔曾经进行过独到的分析和归纳。霍尔模式认为,文本在制作中给受众留下了多元解读的空间,受众对文本的理解不一定要和文本制作者保持一致,因此受众对同一文本的解读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以受众和传播者解码是否一致为标准,我们在总体上可以将受众的解读分为三大类:完全的支配霸权立场(受众完全赞同传播者的立场和观点)、协商谈判立场(受众部分赞同传播者的立场和观点)、对立立场(受众完全反对传播者的立场和观点)。
四、新闻文本“传者本位”的实质
不同的理解却产生于同一新闻文本,这就是解释学所谓“创新性理解”。解释学对新闻文本解读最大的启发就在于承认理解的差异性与受众对同一新闻文本时给出不同解释的合法性。但是对于全然不同的解读,哪一种解释才是有效的呢?美国文论家E·D·赫什在《解释的有效性》中提出了作者标准。他“认为作者原意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正确解释的唯一合法标准,正确地解释就是符合作者原意的解释”[5](P239)。作者的原意即“意义”不会改变,读者的解释即“意味”可以改变,“意味”不可能改变“意义”。由此看来,新闻的传播理念虽然竭力淡化作者的显身,但在实践上却和解释学重树作者标准有着一致性。任何新闻文本在解读环节最终还是在强调作者意图的贯彻,胡乔木的“愈是好的新闻愈是善于在内容上贯彻自己的意见,也愈是善于在形式上隐藏自己的意见”。而在新闻实践中,我们检验新闻传播的效果时更是首当其冲将传播者意图的最终实现作为标准。
综上所述,从解释学视角来看,新闻文本虽然从形式上竭力地强调作者的淡出,从各个方面都注意受众对新闻文本解读,并对受众的解读经验研究予以了特别的关注,但是透过受众研究中肯定受众解读新闻文本自主性的表象,我们不得不承认,新闻文本永远是传播者意图的彰显与贯彻,霍尔三种解码方式背后有一个共同的划分标准即传播者意图的实现。因此许多业内人士乐观谈论的从传者本位到受众本位的转换,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来讲,都不过是一种理想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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