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5:22:00
犹太音乐与犹太民族的命运具有密切联系。犹太民族多灾多难的历史及其散居的特点造就了犹太音乐的忧郁、悲情、激昂、奔放的特性。这些特性表现在古老的宗教圣歌、民歌中的自然小调音阶、进行曲的多变与丰富性等形式上。门德尔松和马勒等的作品集中展现了犹太音乐在世界音乐史上的独特性和唯一性。
犹太音乐与犹太民族的历史息息相关。犹太民族的历史是多灾多难的历史。似乎从这个民族的诞生之日起,整个世界都在排斥、驱逐、迫害、屠杀犹太人。然而,犹太民族不仅没有被压垮、灭绝,反而更加坚强和强大。正是他们的宗教信仰和民族精神给了这个民族存活所需要的勇气和坚忍,而犹太音乐是其宗教信仰和民族精神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公元一世纪初,犹太人在反对罗马帝国的战争中失败,不少人被迫离开故土,陆续流散在世界各地,因此在地域上未能形成一个固定的文化中心。早期的基督徒主要是犹太人,后来,随着非犹太人基督徒的增加,基督教作为社会政治力量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并从犹太教中分离出来。在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国教后,开始禁止其他宗教的活动,基督教会使用暴力强迫人们皈依。从那个时候起,犹太人受到歧视、受到侮辱,犹太人被看做邪恶的民族,犹太教被谴责为邪恶的教派,他们到处遭到有组织的迫害。一些犹太人的生命因宗教观念而受到威胁,被迫放弃犹太教,改信基督教。但犹太古老的文化,尤其是音乐,却通过犹太教的世代流传,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口头传授而保存下来。
目前有关犹太音乐的文献不多,已知较早的记载约是在7世纪。在巴勒斯坦和巴比伦的犹太教堂中所吟唱的宗教歌曲与基督教早期音乐比较相近。9世纪时,犹太教的经文吟诵已具有一定的重音规则,用记号记载在经文之上,其意义及唱法由歌唱者口头传授,不同的经文各有不同的吟诵方式。祈祷文根据不同的仪式要求有不同的旋律模式,歌唱时可由歌手即兴地加以装饰性的发展,这种传统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中叶。
19世纪以后,出现一些旋律比较定型的歌调,这些歌调往往带有阿拉伯民歌与天主教圣歌的特点。10世纪以后,犹太人的音乐因分布地区不同而逐渐分为东方与欧洲两大系统。东方的犹太人散居在中东、近东、印度以及中亚等地区。这些地区的民族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状态,音乐发展缓慢,因而犹太音乐仍能保持自己的鲜明特色。欧洲的犹太人又可分为两部分。居住在伊比利亚半岛的塞法尔迪姆派与居住在西欧和东欧的阿什肯纳吉姆派。塞法尔迪姆派分布在西班牙、北非、地中海东部地区,其音乐文化受西班牙及阿拉伯的影响。阿什肯纳吉姆派约自10世纪起移居德国,对德国民间音乐有一定影响。东欧的犹太人在17世纪与德国犹太人混合,并产生新的共同语言意第绪语,其宗教歌曲也受德国音乐的影响,歌唱发声上喜好用柔和的鼻音,还留有犹太的古老传统。18世纪初,波兰及俄罗斯的犹太人中出现了哈西蒂兹姆派,他们反对严格正统的犹太教,奉行新的教规,产生了具有较强节奏性、富于即兴变化的宗教歌曲。
16世纪以后,犹太人的专业音乐家开始出现。意大利的罗西(约1587—1630)是写作小提琴音乐的先驱之一,他写了许多牧歌和多声部宗教歌曲。马切洛(1686—1739)写了大量的圣歌,并收集了不少传统的犹太曲调加以模仿发展。19世纪初,祖尔策(1840—1890)主张改进犹太宗教音乐,除收集了大量宗教歌曲外,还创作了一些新的赞美诗。19世纪,对欧洲浪漫派音乐做出贡献的作曲家有不少是犹太人,如迈耶贝尔、门德尔松、奥芬巴赫、比才、马勒等。20世纪音乐家中的犹太人有勋伯格、格什温、埃尔曼、米约、科普兰、海费茨、梅纽因等。值得注意的是,在2O世纪初,兴起了一个企图创立“犹太民族乐派”的趋势,其中最为积极的人是美籍作曲家布洛克。他不但极力加以提倡,并在自己的作品中运用大量的犹太音乐素材。勋伯格的《众誓》与米约的《神圣仪式》都取材于犹太宗教音乐。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犹太音乐受到排斥。在欧洲,希特勒公开宣称自己是德国作曲家威廉·理查德·瓦格纳的忠实听众,宣扬“纯种”的日尔曼音乐,但具有戏剧性的是,希特勒的音乐品味似乎更倾向那些他所排斥的艺术家,尤其是犹太音乐家。希特勒倍加推崇的音乐家瓦格纳有可能是犹太人。瓦格纳有着强烈的反犹倾向,但他在《漂泊的荷兰人》中却以同情的笔触描述了流良的犹太人的境遇,刻画了犹太人在恶棍/无辜受害者和英雄/艺术家两个角色之间的徘徊。瓦格纳在致朋友的信中写道:“《漂泊的荷兰人》表现的是人类原始的宿命,是在饱受狂风暴雨后对宁静安逸的向往。这位命中注定、无家可归的基督徒和流浪的犹太人,他的生活没有目的,也没有欢乐,只有死亡才是他的归宿和最终解脱。”据哥德曼等人考证,瓦格纳对犹太人的憎恨可能是犹太人的一种自恨,他对犹太人音乐的否定也是对自己音乐的否定。当代著名犹太音乐家巴伦博伊姆认为,瓦格纳是一个可怕的反犹主义者,他的反犹思想被纳粹利用、误用和滥用了。巴伦博伊姆进一步指出:“反犹主义并非希特勒的首创,当然也非瓦格纳的发明。它已经存在于好几代人身上,存在了好几个世纪。”
犹太音乐的特殊性源自于犹太民族的特殊性。犹太民族特殊的历史,特殊的状况,分散但聚居的特殊生活方式,决定了犹太音乐的生存方式和音乐活动的方式。犹太人散居在世界各地,犹太音乐也就有了多样化的发展,他们生活在哪个国家或在哪个地方,便吸收该国、当地的音乐风格,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
在犹太人看来,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犹太民族是上帝选定的一个特殊民族,在基督教世界里,犹太民族始终背着背叛耶稣的罪名,被迫迁移、流浪,还遭到几次残忍的大屠杀。惨痛的历史,造就了犹太音乐忧郁、伤感、浪漫、美妙的旋律。阿尔诺·耐德尔指出,犹太音乐有下列特性:吟诵;常常变换节奏和调式;旋律是以小音程进行的;采用了希伯来语的抑抑扬格的节奏和平行动词;音乐具有冥想、沉思的特质。马科斯·布洛德则指出犹太音乐的原始材料来自四个方面:“犹太会堂歌曲;东部犹太民歌及其丰富的传统;一些由犹太人从其他国家带来的音乐文化;深受巴勒斯坦世界影响的文化。”
犹太音乐的最显著特点,就是其宗教性。犹太教重视音乐的教诲作用,把音乐看成是上帝喜爱的、神性流溢的一种神秘方式,是呈现和理解犹太教义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犹太民众与上帝沟通的一条捷径。《旧约》中的诗歌有自己独特的诗律和节奏,《旧约》本身就是一部相当音乐化了的文学文本,特别是《诗篇》、《雅歌》部分尤其如此。《诗篇》中的诗文在古人吟咏时有乐器伴奏并有某些特定曲调格式,在《诗篇》每篇的开头,常常有“大卫的诗”、“所罗门的诗”、“亚萨的诗”、“用丝弦的乐器”、“用吹奏的乐器”、“用迦特的乐器”等特别说明,每隔一定段落,还有“细拉”(selah)的字样加以提示,表示此处唱歌的声音暂时停歇、休止,而伴奏曲可继续进行。《雅歌》是由民间口头流传了很久的情歌汇集而成,采用的是东方许多民族民间情歌男女对唱的方式,可以是没有乐器伴奏的山歌对唱,也可以是自娱自乐、独自弹奏的男女二重唱,还有结婚等喜庆场合有乐队伴奏的情歌表演唱、合唱,等等。
在《圣经》里咏诵的宗教圣歌,在今天的犹太教堂里仍然能够听到。这种传统上伴随《摩西五经》而咏诵的旋律,非常古老,甚至可以追溯到前塔木德时代。
《塔木德》作为继《圣经》之后的最重要著作,就是由3~6世纪的犹太学者在以色列和巴比伦写成,是注释犹太生活各个方面最全面的著作,其中有许多篇幅论及塔木德时代犹太音乐活动。这古老的犹太音乐回声,以宗教圣歌的形式流传了下来。这些圣歌建立在变化的基础之上,波动、摇摆不定,但仍有清晰的轮廓。这种源自原始犹太教堂歌曲的古老旋律后来被早期的基督教堂音乐所取代,但在早期基督教堂的音乐中也保留了犹太宗教圣歌的诸多成分。
虽然犹太人散居世界各地,但在他们的民歌中保留着某种犹太民族特有的元素,那就是忧郁、简约、伤感、浪漫、可塑性和细腻性。犹太人特别擅长变化运用外国音乐元素并使之成为犹太音乐元素。他们在运用外国音乐素材时,通常能够将自己特有的习惯注入到外国音乐的元素中,从而对其进行重构。比如意第绪语言,就采用了德国南部、斯拉夫、希伯来甚至拉丁语词汇,从而派生出一种全新的句法、文法。犹太民歌最引人注目的特点是其自然小调音阶。这种自然小调音阶并不是那种导音在第七级上,一个八度以内只有一个小二度的自然小调,而是在一个八度以内只有一个大二度的‘自然小调。即我们得到的是c音、D音,而不是升D音。过去有些学者认为,这种表现犹太音乐特征性格的晃动的“增二度”属于“吉普赛音阶”的范畴,而实际上,这种“哭泣的、多愁善感和温顺的增二度”旋律音调,在散居的犹太民族音乐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犹太人最喜欢用的乐器是小铃鼓,此外常用的乐器有竖琴、七弦琴、箫、长笛、铙钹、号角、号筒等。丝弦的乐器适合于表现缠绵、忧郁、悲伤、哀怨等细腻优美的情感,而吹奏的乐器适合于表现高亢、欢庆、凄厉、愤激、冲突等强烈奔放的情感。制作乐器的人都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如摩西曾受命制作了两支精美的银号筒。
大卫是著名的音乐家,作过两首哭祭亡灵的诗歌,这就是哀歌《大英雄何竟死亡》和《我儿押撒龙啊》。大卫不仅制造乐器,还亲自为圣诗谱曲,教唱、领唱,并建立了庞大的音乐机构,在他的宫廷中有24位精通音乐的专家(如《诗篇》中提到的当时著名的伶长耶杜顿),有288位训练有素的音乐工作者,分别负责不同方面的工作,而大卫本人则是这个庞大王室乐队的组织者和总指挥,他为发展和普及音乐做出了突出贡献。大卫的儿子所罗门王的情歌则流传下来成了《圣经》中的《雅歌》。可以断定,《旧约》时期的希伯来音乐已是犹太教宗教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也培养和陶冶了犹太人的听觉素质。
犹太音乐有许多不同的进行曲,这些具有细微音调特点的进行曲能够表现完全不同的情绪和感受。这些细微之处,对于非犹太人来说可能理解是一样的,但是对于犹太人的感觉来说,却是完全不同的。犹太音乐中的进行曲特点在于:第一,这些进行曲不是单一的、古板的,而是非常多样的。它表现了各种不同的心境与情绪,从沉重缓慢的葬礼进行曲到暴风雨般的激情喷发,从充满活力的意大利歌剧般的咏叹到梦一般的歌唱性旋律,仿佛上帝的光环普照心灵,宁静而安恬。第二,这种旋律既不能称为纯大调,也不能称为纯小调,而是在大调和小调间上下浮动,我们可以称之为“古调”。第三,两条旋律在低音区持续相同一段时间后,会突然急速跳进,这种急促的跳跃往往尾随着一个女高音部的重复,或一个由小音程分解派生出来的四音列。第四,短小部分的动机,往往是一些碎小旋律的强制性重复。
在现代犹太作曲家的作品中,不但反映了音乐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变革与整个社会经济、文化及哲学变革的关系,也体现了音乐作品释义的不确定性与人类尤其是犹太人漂泊命运的内在联系。比如,我们在门德尔松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中,可以很明晰地听出那出自无意识间流露出来的犹太音调,不仅仅体现在某一细节上,而是体现在整部作品中。协奏曲由短小的旋律短句开始,这些短句多次重复,这些多次重复的短小旋律,以一种不可抗拒但又急促的情绪出现。
在这里,阴暗、悲伤的音乐形象,非常冲动,仿佛一个不情愿的灵魂,一个冲破了意愿与原则的潜藏的记忆,让人联想起霍夫曼斯托的诗句:“长久被遗忘了的人们的厌倦,总不能从我的眼中抹去,远处坠落的沉寂的星星,赶不走恐惧的灵魂。”同样,我们在马勒的音乐中也感受到强烈的犹太音乐元素。马勒称自己“在奥地利人中是波西米亚人,在德国人中是奥地利人,在世界各地是犹太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欢迎,到处都没有归属”。马勒在《第二交响曲》最初的设想中把末日审判表现为权威的彻底颠覆和绝对平等的确立,“没有伟大,也没有渺小。当死者复活时,他们走在大街上,国王也好、乞丐也好、虔诚的教徒也好、流氓无赖也好,都走在一起”。在这里,是夜莺的歌声带来了末日的审判,而乐曲中复活的信号,似乎又隐喻着犹太复国主义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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