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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型期社会建设基本概念分析

时间:2023-04-12 15:22:00

社会转型是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社会建设的历史大背景。从社会转型的视角研究社会建设问题是社会建设理论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通过对社会转型的内涵及其复杂性、对社会转型期认识的梳理以及社会建设范围与内涵的研究分析,解读并归纳转型期社会建设概念,希望借此引发人们对转型期社会建设问题的关注,并推动有志于此的学者作进一步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社会转型;转型期;社会建设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建设的概念,胡锦涛总书记在“2·19讲话”中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七大报告单列一章阐述社会建设问题。十七大之后所作的部署,都十分清楚地表明社会建设在当今社会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社会转型是研究社会建设问题的历史大背景,从社会转型的视角研究社会建设问题是社会建设理论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本文拟通过对转型期社会建设概念的解读和归纳,引发人们对转型期社会建设问题的关注,并希望能对有志于此研究的学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社会转型的内涵及其复杂性

  转型,是指事物从一种运动形式向另一种运动形式转变的过渡过程。社会转型是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过渡过程。具体而言,在中国场景下,社会转型在经济层面上,表现为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变、从计划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变;在政治层面上,表现为从强人社会向民主社会的转变、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在文化层面上,表现为从伦理社会向世俗社会的转变、从人情社会向理性社会的转变;在社会层面上,表现为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变等。
  这里,用“传统型社会”和“现代型社会”,而不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主要是想与20世纪60年代以前将传统与现代截然对立的旧现代化理论区分开来。因为传统和现代两者除了有相互矛盾、相互对立的一面,事实上还有相互依存、相互吸收的一面。就中国社会来说,尽管传统因素还广泛存在,并在某些方面还这样那样地起着主导作用,但是现代因素也显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越来越在更多的方面起着主导作用,早就不是那种典型的传统社会了,据此我们把中国社会叫做“传统型社会”,而不简单说是“传统社会”;而且,分别看来,纯粹传统的东西也很难找到,总是多多少少、程度不同地带有一些现代特点,可以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时,传统因素不仅可以转化为现代因素,而且如果方针和做法正确,还可以成为促进现代化的深层因素,例如,对东方集体主义的重塑和开发,就可以成为这样的深层因素。即使将来现代因素在各方面实际上都起主导作用了,传统因素也仍然会以不同的方式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存在,成为现代生活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那时,也不可能是纯粹的现代社会。所以,我们并不把传统看作包袱,而是看作一种可资利用的资源。社会转型是一种主张传统和现代既对立又统一的新型的现代化理论网。
  用这种观点来看中国社会转型,就能知道它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就社会整体来说,它是一个从传统因素占主导地位的社会转变为现代因素占主导地位的过程。但是在这个总过程中,既有从传统向现代转变,如从传统的自然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从强人社会向民主社会的转变、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从伦理社会向世俗社会的转变等,又有现代向传统的转变,如一些地方的婚丧嫁娶从现代退回到传统(彩礼、婚礼仪式;不仅为死人、还为活人做坟等);既有传统向传统的转变,如重男轻女思想的复苏、以换汤不换药形式出现的家长制等,又有现代向现代的转变,如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样一种效率不高的现代经济向效率较高的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等。这些复杂、交叉的进程在当代中国大陆社会都在经历着,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快速转型的显著特点之一。
  中国社会转型的复杂性还表现在不仅经历着从前现代性到现代性的转变,而且经历着从旧式现代性到新型现代性的转变。所谓旧式现代性,就是那种以征服自然、控制资源为中心,社会与自然不协调、社会与个人不和谐,付出社会与自然双重代价的现代性。
  20世纪与本世纪的转折期间,全球社会景观呈现出重大转折的种种迹象,人们看到:人类对自然的倒行逆施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绿色惩罚”,导致了天人关系的紧张,甚至“人类对自然的战争,变成了人类自我毁灭的战争”。人欲的激发和资源的匮乏所引起的对资源控制权的争夺,又不能不导致价值尺度的扭曲、伦理准则的变形、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恶化。旧式现代性已经进人明显的危机时期。这样,在世界,在中国,探索新型现代性便成为一种势在必行的潮流和趋向。
  所谓新型现代性,是指那种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双赢、人和社会双赢,两者关系协调和谐,并把自然代价和社会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现代性。从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所取得的社会巨大进步和付出的种种社会代价中,我们都能从正反两方面,亲身体会到新型现代性的深刻意蕴。
 二、对社会转型期的认识和梳理

  目前,学术界对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认识是一致的,但对社会转型的起始时间点则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社会转型是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正式开始的。到目前为止,这一转型过程大致经历了1840年至1949年的启动和慢速发展阶段,1949年至1978年的中速发展阶段和1978年至今的快速和加速发展阶段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社会转型起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理由是当时虽然现代因素渐渐显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传统因素占主导地位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例如,1978年,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82.1%;人均国民总收入仅190美元,处于全世界最不发达的低收入国家行列;对外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等。因此,中国社会真正开始转型应该是起始于改革开放之后。
  值得注意的是,(1)坚持不同起始点的学者研究的重点是一致的,都是“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转型”,只不过前者将其称为“快速转型期”,后者直接将该阶段称为“转型期”;(2)坚持1840年为起始点的大多是较早开始研究社会转型的学者(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左右),进人21世纪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倾向于直接用“社会转型”探讨“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转型”问题。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理由是在20世纪90年代左右,中国尚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现代因素在社会生活中渐渐显现但仍不十分明显,此时提出社会转型的概念并探讨社会转型的起始点,通过划分历史阶段进行比较,将社会转型的起始点上溯到1840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该观点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以下两种情况:(1)1840年之后,在很长的时间内中国仍处于典型的传统社会,社会转型只是处于“萌芽”、“点试验”状态,而非有效地“开始”、“展开”。(2)假设中国社会转型起始于1840年的观点成立,那么,德国、美国、日本、苏联社会转型的时间起始点该如何界定呢?如果就这样界定,界定后能说服人吗?鉴于此,笔者认为,社会转型期的起始点应界定为社会整体“开始”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相较而言,始于1978年改革开放较为合适,而社会转型期的时间跨度则应界定为从1978年至中国进入现代型社会。至于1840年到改革开放之前,可以概括为“社会转型准备期”或“社会转型预热期”。

  三、社会建设的范围与内涵

  理解社会建设,首先涉及的是对社会建设所涵盖范围的理解,即对“社会”的理解,它是正确理解社会建设概念的前提。对于社会,笔者倾向于从广义与狭义的区分中来理解和把握,因为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常识上,这种区分都有其简明的优点,是最为容易理解和把握的,它可以被用来作为一种分析框架,应用于分析广泛的问题。我们认为,广义的社会是相对于自然界而言的,指人类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中的“体”;狭义的社会,是相对于经济、政治、文化而言的,是“四位一体”中的“一位”。当胡锦涛总书记说“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就是广义上的社会。当胡锦涛总书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时,这里的社会则指的是狭义上的社会。
  显然,“转型期社会建设”探讨的是狭义的社会建设,它有自己特定的内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价值理念建设,诸如塑造和确立社会建设的共同理想、价值取向以及共享性的观念体系等;二是社会结构建设,诸如区域结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等;三是社会制度建设,诸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建设、社会整合机制建设、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设等;四是社会管理建设,诸如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社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等;五是社会事业建设,诸如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
  需进一步指出的是,广义的社会建设和狭义的社会建设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广义的社会建设,当然要靠各个子系统的建设与和谐运行来支撑,其中已经包括狭义的社会建设的内容;反之,狭义的社会建设,没有整个社会建设作为自己建设的社会大环境,没有与其他各子系统的配合,也很难孤军建设成为和谐子系统。因此,对“社会建设”一词的内涵虽然主要是从狭义上来理解,但在阐述社会建设的背景、任务、意义、作用时,应依据从“大社会着眼,小社会人手”的原则,将社会建设放在社会大系统之中,与经济、政治、文化发生紧密的联系和互动,这和有些学者所说的“中义的社会建设”有相似之处。
 

 四、对转型期社会建设的基本归纳和界定

  通过以上对社会转型期和社会建设的探讨,现在对转型期社会建设进行一些基本的归纳和界定。

  (一)关于时间界定
  转型期社会建设开始于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其时间跨度是从1978年至中国进入现代型社会。关于何时进入现代型社会的判定标准,建议参照邓小平提出的“21世纪中叶”,社会总体“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作为判定中国进人现代型社会的标志,并建议国家组织研究人员对中国进入现代型社会设定具体的量化指标。例如,就人均国民总收入这一单项来说,可以考虑设定高于11906美元(以2008年为基准)作为进入现代型社会的一项指标。

  (二)关于视角界定
  转型期社会建设主要是从社会转型的视角来研究社会建设。社会转型的一般性特征表现为渐进性和整体性。
  社会转型的渐进性表现为:(1)由外到内。社会转型实际上是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此消彼长的进化过程。后发外生型国家的社会转型都是在外在的压力和影响下启动的,其现代社会因素最初也不是从社会内部产生,而是从其社会外部传人,因而后发展国家的社会转型主要是通过现代因素的本土化来促进本土因素的现代化,通过外来现代因素与本土传统因素的共契共容来生成和发展新的本土社会的现代因素,从而导致其社会从传统型走向现代型。(2)由表及里。中国社会转型经历了一个由表及里即从器物层面、制度层面到思想文化层面的发展过程。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转型经历了国外现代化设备、科技及资金的大量引进(器物层面),经济体制乃至政治、社会体制改革(制度层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及以人为本原则的确立(思想文化层面)等这样一个由表及里的发展过程。(3)由名至实。所谓由名至实,就是先有现代化之名,然后才具现代化之实。有的社会学者将这一过程解释为从“什么应是什么”到“什么是什么”的过程,即从“应然”到“实然”的过程。这一观点不仅是对社会转型一般规律的理论概括,而且被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所证实。
  社会转型是整体性的社会发展过程。社会转型是既包括社会系统内部各个层面的变化,又涉及社会与自然相互关系的整体性的社会发展过程。当然,强调社会转型的整体性并不是说社会的所有层面和所有因素同时并同步发生变化,也不是指社会的所有层面和所有因素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处于同等地位并发挥同等作用,而是指:第一,社会的不同层面和因素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都要发生变化,尽管其变化在时间上有先后之别;第二,处于转型之中的社会不同层面和因素是相互联系的,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尽管它们在地位和作用上有主次或轻重之分。

  (三)内容界定
  转型期社会建设的研究内容,应主要从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理念、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管理和社会事业建设五个方面展开。同时,对五个方面具体内容的研究应侧重于鲜活的社会建设实践和理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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