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5:22:00
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是高师院校办学理念调整的需求,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的需要,可以满足高师学生的求知欲望。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加搔高师与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建立兼职教师队伍是创新教师教育的主要途径。
高质量的专业师资队伍是高师院校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是教学的主导力量,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人们普遍认为,“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对专业教师的一种特殊要求,它与高师院校无关。的确,这与职业学校对“双师型”教师的高度重视形成鲜明对比,然而这并不表明基础教育,特别是师范生没有形成对“双师型”教师的需求。事实上,来自社会发展、基础教育需求、师范生三方的需求是很大的。需求带来机遇,“双师型”教师能促进高师院校专业教师的培养,有助于推动高师教育的发展。
一、高师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满足高师院校办学理念调整的需求
李岚清早在2003年就提出,要建立一支“双师型”的教育师资队伍,按照“双师型”教师的要求,探索出一条新的培养、培训路子,为新世纪我国高师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我国高师院校在办学理念上由“学术型”人才培养逐渐转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上来,这与当前各院校普遍存在着专业理论教师缺乏实践经验,不能有效地指导教育实习和实践,而实训教师基础理论薄弱,不能从容讲授专业理论课的矛盾现象相悖。专业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相分离,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合格人才的培养。正如美国教育家科南特(James Bryant Conant, 1961 )提出的师范教育的重点应放在使师范生胜任教学工作这点上,因此,他特别强调教学实习的重要性。在他设计的未来中学教师的训练计划中,教学实习(包括学科教学法课程)占教育专业训练总量的60%-75%之多。他建议设立专职人员来负责指导和评价师范生的教学实习。按科南特的设想,“临床教授”就是学院或大学教授,同时也是一名优秀的中学教师,其作用类似于医学院的临床教授,负责对实习生的教学指导。他认为“临床教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教育研究的新成果并善于运用于教学实践因此,培养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结合的高素质人才,迫切要求建立一支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满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的需要
现在大多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都是到师范大学进修。师范大学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往往对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如果教师培训脱离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脱离教师实际工作情境,不考虑教师已有的经验,只采取单一的理论讲授的方法,照搬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无论我们讲授的理论多么先进,展示的资料多么丰富,也只能是帮助教师把学习的内容以概念的形式存储起来,不可能内化成自己的知识,也无法实现新世纪对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因此,这就需要一支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出现。
(三)满足高师学生的求知欲望
高师学生在学习大量的理论知识之后,他们渴望了解自己以后将要面对的教育对象,并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有专门的老师指导他们如何来面对教学实践以及在师生交往中应注意的问题。这就要求高师教师要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实际,结合专业理论进行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提高学习的应用价值。
二、正确理解“双师型”教师概念及标准
(一)“双师型”教师概念
我国首次在国家政策中提出“双师型”教师概念是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文件《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教职(1995)15号〕。《通知》的第一条“申请试点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的基本条件”中第四点提出:“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有1/3以上的‘双师型’教师。关于“双师型”教师的概念,目前学者将其概括为“两类型说”和“三类型说”。两种类型说指“双职称型”,即教师在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外还需要取得另一职称;“双素质型”,即教师既要具备理论教学的素质,也应具备实践教学的素质。三类型说指“双证书论”,即具有工程师、工艺师等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并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称为“双师型”教师;“双能力论”,即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双融合论”,既强调教师持有“双证”,又强调教师“双能力”。目前教育界对“双师型”教师的理解,存在停留在字面解释或表现为较有理性的综合解释两种倾向。
我们认为,“双师型”教师应是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能够满足大学生对相关专业理论学习与实践指导的求知需求的教育工作者。
(二)“双师型”师资的标准
由于对“双师型”内涵把握的不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师范院校及研究者等制定或提出了不同的标准。
1.行政标准。教育部高教司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合格学校评价体系中提出的“双师素质”教师标准,要求“双师素质”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两年以上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具有中级(或以上)教师职称,亦即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加教师职称;(2)既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亦即双职称,同“双职称”说的界定一致;(3)主持(或主要参加)两项(及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已被社会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一项主要强调科研能力川。
2.院校标准。一些高校提出了“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的标准。“双师型”教师指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有一定实践经验(即具有所教专业相关的社会职业岗位经历、资格或能力)的教师。具体标准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年以上的相关专业经历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接受过系统教育理论的培养和培训,“一体化”教师是指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指导技能训练的教师。具体标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接受过系统教育理论的培养和培训。“双师型”和“一体化”的关系是:“一体化”是“双师型”的一部分,因为“双师型”要求实践经历,但不一定必须具备承担实践教学特别是技能训练的能力。
3.学者标准。有的学者提出,“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标准是“一全”、“二师”、“三能”、“四证”。“一全”是指“双师型”教师具有全面的职业素质。“二师”是指“双师型”教师既能从事理论课或文化课教学,又能从事技能训练教学、指导;既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经师”,又是引导师范生成长成才的“人师”。“三能”是指“双师型”教师具有较全面的能力素质,具有进行专业理论或文化知识讲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专业技能或教师职业基本训练指导的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和课程开发建设的能力。“四证”是指毕业证、技术(技能)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和教师资格证等。
从教师的职务、职称来看,只要是合格的教育者,并具备相应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力,助教也可以进人“双师型”教师行列,而不一定非是讲师(或以上)才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否则将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
三、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创新教师教育的主要途径
创新是教师教育应对形势发展变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教师发展的巨大动力。创新教师教育的主要途径是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
(一)建立兼职教师队伍
建立高师院校兼职教师队伍,主要是高师聘请在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多年的、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他们能够为高师的学生带来大量的实证材料、数据以及亲身经历过的案例。他们在与高师教师共同进行的教学活动中,可以促进学校教师向“双师型”转化。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改善高师院校教师结构,以适应人才培养和专业变化的要求,这对高师教育来说,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任务。高校教师普遍缺乏实践经验,这是我国高校实践教学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口号喊了很多年,但并没有实质性的成效。要改变这个现状,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就是把好准人关,要把实践经验作为高校应用学科专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在这方面,发达国家高校已有成功的做法。韩国的大学在聘请教师时,常常把实践经验看作一项重要的条件。德国对大学的师资要求更为严格,专门颁布了《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详细规定了师资的教育资格、知识证明和证书方面的要求川。
(二)加强高师与中小学(幼儿园)合作
高师要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就必须加强与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合作的形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1.专家工作坊。在专家工作坊中,高师教师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有针对性地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向高师教师讲述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教学经验,共同探讨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例如沈阳师范大学与沈阳市沈河区正阳一校建立了“专家工作坊”,在小学教师讲课后,由小学领导、高师教授等组成的工作坊,一起对课堂教学进行实时点评,通过相互间的交流和沟通,小学教师逐渐明晰新课程的思想,能够透视课堂,敢于挑战自我。同时也有助于高校教学研究的科学性和应用性,促进了高师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教学改革,也锻炼了一批“双师型”师资队伍。
2.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包括艺术教育实践活动及其他教育实践活动。美术活动中高师教师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美术活动室中展示各自的艺术创作、磋商美术教育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在音乐活动室中探讨音乐技能训练的要点,探讨民族歌曲及民族舞蹈等如何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问题。此外还进行感觉统合训练和蒙台梭利感官训练等问题的探讨。
3.专题讲座。高师教师通过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各种类型的讲座,可以拓展中小学教师教育理论知识的视野,也可以提升高师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效益和功能。专题讲座的内容有:如何实现CAI课件资源的利用与教育资源的共享;中小学(幼儿园)研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践;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利用、行动研究与中小学改革等。
4.研修制度。高师院校在聘请中小学(幼园)教师的同时,实施新上岗的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半挂职学习锻炼的“研修制度”。鼓励在职教师深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形成“教、研互助”,以教授研究室为载体引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开展教师教育的学习和互动,推动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促进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与高师教师进行科研课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使高师与教育实践基地相互之间形成一种共生、共存、共同发展的局面。既激活了一线教师运用教育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又促进了高师教师将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进而提高了双方教师的主体意识、问题意识、科研意识和自我完善的能力,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了合作共同体的双赢。
(三)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培养和提高的过程。建立“以中小学(幼儿园)为基地的师范培训”模式,实行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这种模式是全面整合校内外的教师教育资源,将其整合成立“教师教育发展学院”。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将教学的研究的、校内的校外的、实体的虚拟的、职前的职后的教师教育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功能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赖,确保教学和科研工作相互促进。这种模式内可以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培训、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与新课改密切相关的学科培训、对师范生进行基础教育与研训相结合的实践指导培训等,沈阳师范大学师范生小学期的见习和毕业实习就是这种形式的探索。由于这种模式包含了太多的与行政有效协调才能完成好的工作,可能会因协调环节多而影响教师教育的效果,尽管在教师教育的现阶段,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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