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6 10:49:51
1、社会转型与社会问题
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上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期,科技等的一切领域都带有深刻的转型烙印,全体社会成员都受到了转型的影响和制约。什么是社会转型?家陆学艺、李培林等认为: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社会正在从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经济转化,正在从社会向社会转化,正在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化,正在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化,正在从同质单一社会向异质多样性社会转化,正在从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化”。标志着中国的社会转型是社会历史的进步。但由于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是一次社会结构的大分化,社会机制的大转变,利益关系的大调整和价值观念(新旧价值观念和中外价值观念)的大碰撞,社会矛盾多发,导致了社会成员的失衡,再加上“社会转型期新旧体制转换所造成的控制真宅和控制失灵,使得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失范状态,在个人与社会的不良互动中,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一。由此我们找到了社会转型与社会问题的接点。对于什么是社会问题,几乎所有的社会学著作中都有明确的界定。为此有人说,尽管所有的社会科学都关注社会问题,但是只有社会学显示出欲将所有的社会问题纳入自己分析范围的雄心。我国社会学界对社会问题这一概念的界定在其内涵上基本是一致的,这里只引据其一。郑杭生教授认为:“社会问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问题,泛指一切与社会生活有关的问题;狭义的社会问题特指社会的病变或失调现象。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社会问题,指的是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存在某些社会结构和社会失调的障碍因素,影响全体社会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对社会正常秩序甚至社会运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竞技体育在雅典奥运会上,几乎达到了辉煌的顶点。但是,体育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缩影,社会问题对体育领域的折射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体育利益群体的利益追逐和体育本身竞争性的驱动,使得体育社会问题的出现成为一种必然现象。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安全、稳定、有序,只有在此基础上,社会才能做到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预防和解决体育社会问题,有利于社会安全、稳定和有序,有利于促进体育乃至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因此,体育社会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宗旨是,以社会转型为宏观背景,通过探讨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研究思路,拓宽研究视野,促进体育社会问题研究质量的提高和体育社会学中层理论的建构,为预防和解决体育社会问题服务。
2、国内外体育社会问题研究概述
由于世界各国社会制度、社会形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以及体育发展水平和体育体制的不同,使得各国的体育社会问题具有了一定的差异性。如,运动员犯罪、种族歧视、妇女偏见、过度商业化、运动技能差的学生在学校受到虐待的问题等,分别构成了欧美和日本等一些国家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体育社会问题。我国退役运动员再就业难的问题,也是颇具个性的体育社会问题。但是,体育作为一种跨越国界的全球文化,又使得各国的一些体育社会问题具有了一定的相似性,从而导致了这些体育社会问题的广泛国际性。正如费孝通先生指出的那样,“全球化的特点之一,就是各种‘问题’的全球化”。例如,球场暴力(球迷骚乱)、使用兴奋药剂的问题、运动员资格作弊问题等,就是国际性的体育社会问题。西方国家体育社会学界学者的问题意识较强,重视将体育社会问题置于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下去进行研究,特别美国的体育社会学,几乎可以说是专门研究体育社会问题的体育社会学。
通过“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的检索,自1997年体育学首次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以来的11年间,尚无有关“体育社会问题”研究的立项。再进一步通过查阅1991--1999年国家体委软科学研究立项项目一览表和“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对2000--2007年立项课题的检索,17年间只有1项关于体育社会问题研究的立项(《我国体育社会问题与稳定的理论研究》沈阳师范大学邹师,1006SS06138)。本文还通过维普资迅一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检索,自1990--2007年的18年间,只检索到7篇有关体育社会问题的文章(均为2000年以后发表的),它们分别是:“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理论研究”、“审视中国足球中的体育社会问题”、“关于体育社会问题的辨析”、“浅析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治理”、“对体育社会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对当前体育社会问题的思考”、“体育的社会问题与社会控制的研究”。这7篇文章的内容可以归纳概括为3个方面:一是体育社会问题的概念、分类、特点、属性、危害等;二是列举了乱用违禁物、假球黑哨、球场暴力、运动员资格作弊等的体育社会问题表现;三是原因分析、控制途径和治理手段。这些研究虽然都有一定的见地,可给体育社会问题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参考,但在研究的数量上与北京奥运、体育产业等热点研究领域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在研究的质量上,尚缺乏以社会转型期为依托的宏观社会背景透视,难以对体育社会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系统的剖析,所提出的治理办法还比较简单抽象,对社会学关于社会问题的研究成果还缺乏足够的借鉴,特别是研究的着眼点还没能将重点投放到预防上,体育社会问题的预警机制尚属空白。可见,体育社会问题的研究在我国还相当薄弱。
3、关于如何界定体育问题的思考
我国体育界的研究者们在创建体育社会学的过程中,为体育社会学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的建构付出了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学者们在对待体育社会问题概念的界定上,却是相当的谨慎。以体育学术界公认的体育社会学领军人物之一卢元镇教授的著述为例,在他主编或编著的教材和著作中,虽然都有对体育社会问题的论述,然而都没有对什么是体育社会问题这一概念做出明确的界定(如,卢元镇编著的《中国体育社会学》,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0;卢元镇主编的《体育社会学》,高等出版社,2001;吕树庭、卢元镇编者的《体育社会学教程》,出版社,1995)。此外,对体育社会问题的专门研究颇有见地的学者邹师教授,虽然在“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理论研究”(《体育与科学》,2006(2):63—66)一文中,涉及到了体育社会问题界定的要素,但对于什么是体育社会问题,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足见界定体育社会问题这一概念的难度。
爱因斯坦曾经把科学理论的建立分为两步,首先是创造概念,发现原理;然后是推理,建立体系。有教科书定义说:“科学理论是正确反映客观现实的概念、判断和推理的体系”,“概念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是理论建构的基础,是一门学科最基本的要素。任何一门学科,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经验研究,都离不开概念”。对体育社会问题概念的研究也不例外,它是理论研究进程中不可回避的思维形式,是应用研究中不可缺少的理论导向,是建构体育社会学中层理论——体育社会问题理论体系的核心。为此,笔者尝试性地提出在界定体育社会问题这一概念时,是否应考虑如下3个问题。第一,对体育社会问题的界定,是将社会学关于社会问题的定义加上前置限制词“体育”而加以移植呢,还是要考虑到体育社会问题既具有社会性、问题性,也具有体育自身的个性或称特殊性,而依据现实实际加以建构。其次,掌握社会问题的基本理论基础和转型期社会问题的表现、特点与成因,充分借鉴社会学关于社会问题的研究成果,也是在界定体育社会问题这一概念时不容忽视的。第二,在我国,社会问题有遗留的社会问题(比如问题),也有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社会问题(比如贪腐问题、社会不公问题等)。体育领域是否也是如此。此外,在界定体育社会问题时,要不要考虑一些体育社会问题的广泛国际性。第三,体育领域内的某种现象或状态是否被确定为体育社会问题,要受到问题构建主体的价值观甚至知识结构的影响。为此,同一社会现象或状态在不同国家、社会,甚至在同一社会的不同时期所面临的境遇是不同的。“以人口问题为例,我们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并不认为人口增长过快是一个确然的社会问题,但它最终演变成一个实实在在的结构性问题。“客观条件只是社会问题构成的前提条件,主观评价及其行为反应则是构成社会问题的必要条件。因为从一种客观状态的存在到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依赖于社会成员对待问题的态度。简而言之,社会问题的确立需要经历一个社会成员的社会建构过程。这个建构过程就是社会成员使某种客观状态不断地‘问题化’,从而最终取得社会问题的‘合法’地位”。例如,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不公、贫富差距过大、贪腐问题、诚信危机、农民工问题、下岗失业问题、百姓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教育、医疗和住房的问题、就业问题等,就是社会成员建构的转型期的社会问题。
4、关于我国体育社会问题成因分析及对策的思考
4.1关于我国体育社会问题成因分析的'思考
歌德尔的“不完全定理”指出,要确定一个事物的性质或实质,不可能在其自身进行,必须在其自身以外的与之相关的更大系统中寻找。这提醒我们在分析当代中国体育社会问题的成因时,不能就体育社会问题来论述体育社会问题,也不能仅仅将体育社会问题看成是体育系统内部的问题。在现代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民众的广泛参与,早已使体育超越自身而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社会现象。体育领域中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同样有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或焦点。因此,必须拓宽视野,在一个更大的背景下来思考体育社会问题的成因。
4.1.1关于我国体育社会问题成因分析的宏观思考
体育自诞生之日起,就与社会息息相关,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体育从来没有游离于社会而孤立地向前发展。为此,体育社会问题的成因离不开社会大的影响。当我们从宏观视角来进行分析时,应该对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发展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从社会结构转型带来的利益分化、渐进式改革形成的双轨体制、传统与现代以及中外的价值冲突、社会变迁中的“堕距效应”、社会结构失调和社会资源短缺等方面,来考察其对体育的影响。
4.1.2关于我国体育问题成因分析的中观思考
在体育社会问题成因分析的中观层次方面,我们可以考虑如下因素的影响:当代中国体育发展的理念、体育体制、体育利益群体、体育竞赛中的不正之风、体育法规,以及体育的国际和西方体育文化的影响等。
4.1.3关于我国体育社会问题成因分析的微观思考
尽管社会问题超出了个人的局部,超出了个人的生活区域,但它却和个人行为有关,是社会结构中的公众问题。如体育领域内众多行为者的越轨行为,则有可能导致体育社会问题的发生。所谓社会控制,就是要通过各种机制或手段对个人和群体的行为加以约束。对体育社会问题成因的微观分析,主要涉及到行为者的层面,例如,行为者的行为预期(以拥有特殊资源为背景)、行为者的社会条件(如焦虑心理、逆反心理、责任扩散心理、法不责众心理、从众心理)、行为者的个人利益膨胀乃至攻击性行为和集群行为等。
4.2关于我国体育社会问题对策的思考
任何一种社会问题的发生,都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众多因素促成的社会事实。在社会问题的背后,许多影响因素交叉、连锁,而使社会问题的成因及至表现复杂化。因此,体育社会问题的预防对策应该是多元的、全面的。本文试做如下思考。
4.2.1社会发展角度的对策
首先是大力发展生产力,进一步实现的快速增长。但是,经济增长并不完全等于社会发展,还需要努力完善现代化的社会结构(如阶层结构、组织结构、制度结构、区域结构、城乡结构等),努力优化社会大环境,重视、关注民生、缩小各社会阶层、各行业及各区域收入水平的差距,努力促进社会公平。
4.2.2体育发展角度的对策
加强体育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从社会和公民规范着手,通过各种媒体和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公民体育道德规范,提高全民体育公共道德意识,使其在社会公德和公民规范的框架下,遵守和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要进一步深化体育改革,大力发展体育事业,逐步完善体育法规体系,发挥体育独特的社会控制功能,深入探讨预防和解决体育社会问题的具体途径与办法。
4.2.3社会个体角度的对策
社会个体应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与科学文化素质,关心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体育,不断提高法规意识和体育意识,向不良体育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体育的文明秩序。
4.2.4建立体育社会问题预警机制角度的对策
“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一个社会转型期,由此引起的社会结构重组必然会引发种种社会问题与社会冲突,并滋生社会风险。为了把社会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确保改革的社会与代价不超出社会的承受能力,维护社会的相对稳定,必须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
体育社会问题是不良社会运行和不良社会互动的反映,特别是在社会各利益群体的冲突逐渐加剧的今天,一些骚乱性的体育社会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演变成某一突发事件的导火索,而危及社会稳定。因此,体育社会问题预警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控制风险,预防体育社会问题的发生,从而达到促进体育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所谓“预警机制是指能灵敏、准确地昭示风险前兆,并能及时提供警示的机构、制度、网络、举措等构建的预警系统。其作用在于超前反馈、及时布置、防风险于未然”。改革开放以来,党和以及社会科学界高度重视建立社会预警体系(机制)的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建立社会预警体系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同时,社会科学界也在预警机制的研究方面做出了明显的成绩。例如,界的“社会预警机制”、“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特别是南京大学童星教授承担的200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与应急管理体系”,对如何防范重大社会风险和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理论和对策建议。
再如,界的“预警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经济风险防范预警机制”等,学界的“反腐预警机制”、“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稳定预警机制”、“信息安全预警机制”等,都会给体育社会问题预警机制的建立提供十分有益的参考。当然,可以预想,体育社会问题预警机制的建立也许是相当困难的。但这是体育发展乃至社会稳定赋予我们的重任,我们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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