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5 14:18:34
《实用药物与临床》杂志创刊于1998年,是由辽宁省药学会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共同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医药学学术期刊,月刊,大16开本,96页,单月出版。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3-0070,国内统一刊号CN21-1516/R,邮发代号:8-36。目前已被收录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被美国《化学文摘》(CA)等数据库收录。
本刊主要栏目有专家论坛、论著、临床药学、安全用药、综述、药房/药事管理等。
本刊收录稿件范围:对医院药学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实验研究、临床研究、治疗学中的药物评价、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医院药房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本刊尤其欢迎下列稿件:新药在临床应用的疗效评价,尤其是大样本、多中心的随机对照研究;临床药师在特殊人群或罕见病例用药监护中的实践;罕见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罕见疾病的药物治疗分析;新药的临床应用新进展以及医院药学的新技术、新进展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内容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刊规范的文章将优先录用、优先发表。
本刊实行网上投稿,不接受其他方式投稿。来稿应为作者原创,且资料真实可信,设计合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统计学方法正确,图表为原创并合乎规范。
来稿凡属基金资助项目请在正文中写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上传复印件,项目须与稿件内容相关,且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为项目负责人(或请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同时来稿需要上传“投稿诚信保证书与论文版权转让确认书”,并附作者单位介绍信,作者单位负责稿件的真实性和保密性审查工作,确保稿件无造假、剽窃、署名不当、一稿多投及中介代投等学术不端行为。
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在正文中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及是否取得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请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号著录于论文中,并上传伦理批件)。
来稿请在稿件正文后面附上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简介,包括出生年、性别、职称、学历、专业方向,并同时附上手机号及电子邮箱,便于编辑部联系。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其他网络渠道,仅供欣赏,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涉及到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email:qsllxy@163.com),我们核实后会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