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11:48:02
简介
《法商论坛》创刊于2010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北京艺术与科学电子出版社主管主办。本刊在给广大法律、经济、财经、教育、管理等文科类的学者、师生、社会实践工作人士等等理论研究者提供一个展现理论研究成果的舞台,让有志于学术研究的人士有机会进行学术交流,互通有无,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尽一份力。读者涵盖各类中高学校、经济金融机构、财经法律界人士、公检法机构等等。
栏目设置
理论探索、法制实践、商业论坛、刑事法苑、民商论坛、经济法制、程序法研究。
来稿要求
1.本刊希求观点与方法创新,学术性,理论性与实用性较强的文稿。
2.来稿请用电子文稿形式交纳,在文末注上具体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以便联系。
3.来稿文责自负,要求稿件论点鲜明、论据可靠、文字精炼,文章不超过5000字,题目不超过20字。非经约稿,专题综述类稿件一般不予刊登。凡以国家和省(部)级科学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为内容的论文,应在首页注脚标明,并注明课题代码编号。
4.文稿题名、摘要、关键词应有英文对照。摘要应写成报道性文摘,以200字为宜,不宜用图表。来稿应尽可能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取3~8个关键词,所选词应该是该文题名、摘要或正文中出现的能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作者还应从《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中查取中图分类号1~3个。
5.文稿要求有作者中英文署名(署名限3人以内),次序按贡献大小排列,标明工作单位及单位所在城市与邮政编码,并附作者简历(姓名、出生年月、籍贯、学历、职称、主要研究方向)。作者的署名排序在投稿时确定,之后不得另行更动。
6.文稿中得外文字母、数码、符号要求工整、清晰,对容易混淆得字母、数码和符号,应标明文种、大小写、正斜体,属上下角得字母、数码和符号其位置高低区别要明显。量和单位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量得符号一律用斜体(pH及特殊符号例外),量的单位一律采用正体。
7.文稿插图请用墨线绘制,要求图面整洁,线条均匀,有相应的图名并具有自明性,凡照片要用清晰的黑白照片,并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照片中需标注的符号应另纸剪贴,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图和照片的常规尺寸以宽7cm或14cm为宜。
8.文稿中的表格尽量采用三(横)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横)线,不留竖线和斜线。表格应有相应的表名并具有自明性,表的内容切忌与图及文字表述重复,表内同一指标数字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9.来稿所用引文及资料,请核实准确,注明出处。参考文献的引用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的文献,应是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列入,并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实无误。文献标引序号请按文中引用顺序依次排列,并注意引用处上对应的序号;凡涉及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姓名,一律采用姓前名后著录法。
参考文献注录格式:
(1)专著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书名.版次(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页码。
(2)期刊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题名.刊名(外文刊名可缩写),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3)学位论文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题名:【学位论文】.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4)专利的料录格式:序号专利申请号.题名.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10.本刊逢每季度末月出版,用稿周期一般在3个月左右。对录用的稿件,本刊充分尊重作者的观点,但有修改或删节,不同意删改者请在投稿时注明。限于人力,本刊一般不办理退稿事宜(事先申明者除外),请作者自留底稿。作者投稿时请勿一稿两投,自投稿日起,凡3个月未接到录用通知书,再自行另作处理。为免延误,来稿请直接寄或送至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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