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7 16:39:45
《黑龙江水利科技》是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主管,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和黑龙江省水利学会主办的综合性技术期刊。办刊宗旨为:立足龙江、面向国内外,成为交流水利勘测、水文、规划设计、水电、给排水、市政工程、环境评价、施工及工程管理等科技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新信息的重要园地;成为发现、培养水利优秀人才的摇篮;为繁荣水利科技,坚实水利基础产业,振兴经济做贡献。
为保证刊物质量,并使本刊与国内外有关的检索性期刊的要求接轨,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刊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1. 来稿必须具有创新性、学术性、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图表清晰。文字一般不少于2500字,不超过8000字。
2. 来稿必须包括:中英文提名,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全部作者的单位、邮政编码、所在城市及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研究方向或主要工作、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QQ等,参考文献(标准写法请参照本刊文后)。如来稿属基金项目,则必须在首页注明基金全称及基金编号。对省级以上基金项目论文,本刊将优惠版面费。
3. 来稿特别要求:文题应能简明准确地反映文章的主题,一般不超过22个汉字,不使用非共用的缩略词、缩写字符、代号等。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着重反映文章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要求客观、公正、不加评论,采用第三人称写法,字数不得少于100个汉字。关键词选词要标准、规范,数量3~8个,中英文要一一对应。按规范要求正确使用阿拉伯数字。图表应有自明性并随文出现,图注和表注请标在图表的下方左侧,图表应有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图名、表名。文中插图应有图序和图题,不得与文字重复。表格应用三线表,表中参数应表明量和单位。
4. 勿一稿多投。30天内未接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文稿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作者若不允许本刊对文稿作文字性及少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其他网络渠道,仅供欣赏,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涉及到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email:qsllxy@163.com),我们核实后会立刻删除。